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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TP钱包官网正版下载用户反馈汇总 教务通知(2021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25-04-30 06:32    点击次数:82

各二级学院: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根据《滨州学院学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292号)和《滨州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滨院政〔2018〕168号)等相关要求进行,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日程安排

考查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进行,考试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9-20周(12月27日-1月7日)进行。

各二级学院合理安排考试课程间隔时间,以便给学生留出足够的复习时间,每个时间段内考试场次要安排合理。

2.时间要求

(1)各课程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内容自行确定考核时长,原则上可安排1-3个小时,一般为2个小时。

(2)考试周原则上每天安排两场考试,上午9:00开始,下午14:30开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课程特点适当调整。

(二)考核要求

严格按照《滨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滨院政[2018]343号)和《滨州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滨院政〔2018〕168号)做好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同时注意以下三点:

1.考核范围

考核课程为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修读的全部课程或环节,考核方式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

2.考核命题

(1)期末考核命题计划审批表

根据《滨州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滨院政〔2020〕88号),要加强对课程考核的合理性评价。课程考核的合理性体现在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命题、评分标准等的合理性上,课程考核的深度与广度与评分标准(特别是及格标准)能够反映目标要求。每门课程要围绕课程目标,选择考核方式、确定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命题、制定评分标准。

原则上本学期所有考核课程都需要制定“期末考核命题计划审批表”,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要求,要加强对该表的审核,确保课程考核的合理性。“期末考核命题计划审批表”的审核、保存由开课单位负责,同时需要装订到试卷中,具体装订顺序参照附件1《滨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每门考核课程需命题A、B两套试卷。任课教师在命题时要保证命题质量,鼓励采取集体命题、教考分离等方式进行命题,注重考核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注意,命题要紧紧围绕课程目标,不能为了及格率将命题难度降低,原则上客观题分值不超过试卷总分值的30%。具体命题要求见附件1《滨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3.考核改革

(1)继续推进考核改革,鼓励教师积极进行非标准答案命题、一页开卷等考核方式改革,深入推进以能力为导向的项目式、过程式等学业考核评价改革。

(2)开展课程考核研讨。二级学院要组织各教研室就课程考核方式等进行专题研究,鼓励部分课程进行考核改革,教师提出课程考核改革方案,方案经二级学院批准可执行。所有进行考核改革的课程填写《滨州学院实施考核改革课程一览表》(见附件汇总包5)。

(3)加强改革经验推广。本学期考核结束后,开课学院应对实施考核改革课程的改革效果进行评估,将改革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改革效果好的课程,总结经验在学院内进行推广并报学校;学校将通过项目立项等方式加强对课程考核改革经验的推广,通过课程考核改革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考核安排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模块编排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课程

各开课单位开设的考试课程已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预置,请自行在系统内进行核查,如有问题,请及时调整(考试科目及班级可在本学期课程清单内筛选获得)。

2.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暂仅启用8、9、11教(11教因12月27日考研占用,当天的公共课考试调整到7教),其它需专业教室(机房、实验室、绘图室等,仅申请学院可用)做考场的请提前联系添加。

3.考试安排

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在系统内安排(按照开课课堂,包含重修学生,切勿改动!),跨学院班级较少的课程由开课单位与班级所在单位协调安排考试时间,其它课程由班级所在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考试安排见教务系统“考务管理”-“统计报表”-“课程安排表”,考生安排见“统计报表”-“考生安排表”,签名表可从“统计报表”-“签名表”查询后直接打印,无需另行制作。监考教师安排时名单不出现的,可自行在“考试资源管理”-“考务人员管理”里添加。编排完成后,考生可在网上教务平台“考务管理”-“考试安排”查看考试日程。

4.教师监考

公共课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非主考班级人数少于10人的可不用安排);原则上每20人安排1名监考教师,1个考场至少有2人监考。监考教师可在网上教务平台查看监考安排和任教课程考试安排。为保障本学期期末考核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在各相关二级学院的监考任务原则上不超过3次。

(四)违纪处理

1.违纪信息报送内容和时间

每场考核结束后30分钟内,开课单位期末考核违规工作联系人将考核课程违规学生信息汇总表发邮箱qhblangke@163.com或通过QQ发给曲海滨老师,同时将学生违规证据和《滨州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表》转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考试结束1小时内,教务处汇总全校情况后发布在教务处网站上的“期末考核违规曝光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考试结束24小时内将学生违规证据、书面检查、《滨州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表》报教务科。

2.实行“零报告”制度

为确保统计信息准确无误,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本单位开设的课程考核中无违规学生,仍需电话或QQ等方式告知)。

(五)成绩评定和考核分析

1.成绩评定

根据《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滨院政[2021]75号)、《滨州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滨院政[2021]79号),课程成绩根据期末考核、期中考核和平时成绩等综合评定,各成绩的具体比例及构成应依据课程教学标准,并结合课程的性质、特点及教学实施情况确定。期末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满足补考条件的,学校提供1次自愿补考机会。补考课程的成绩一律不计算平时成绩,且合格后按60分计。缓考和重修的课程,按正常考核成绩评定。

课程成绩在网上教务平台录入(或按模板导入)完成后,先行暂存,待核查没问题后再行提交(考虑到成绩的严肃性,已录入的成绩不再人工批量撤回)。成绩提交成功后,点击右上角“打印成绩单”,在显示出的界面右上角点击“导出excel”,自行调整所需列和页面设置,“院(系)教学主任签字:”删除,打印、签字存档。

2.考核分析

考核分析是课程考核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请在认真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根据各学院、专业和课程实际填写“试卷与教学效果分析报告”,分析期末考核情况、课程目标达成度和教学效果,找到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促进持续改进,杜绝考核分析流于形式。

(六)工作安排和联系科室

1.相关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联系科室

12月7日

下发期末考核及相关工作通知

各科室

12月13日前

1.报送“印制试题课程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领取试题付印袋

2.报送剩余答题纸、试卷袋、考场情况报告单的数量(电子版)

教学研究科

12月13日当天

报送考查课程考核付印试题,《考查课程试卷交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教学研究科

12月16日

发放答题纸、试卷袋、一页开卷等考核材料

教学研究科

12月13日前

1.期末考试课程在综合教务系统内编排完毕

2.报送期末考核违规工作联系人

教务科

12月14日当天

报送考试课程考核付印试题,《考试课程试卷交接表》、《考查课程安排登记表》、《滨州学院实施考核改革课程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教学研究科

拟定于

12月20日

发放考查课程试卷

教学研究科

12月20日

1.开放成绩网上录入系统,按界面建议选用合适的浏览器(同一课程录入时切勿更换浏览器,以防不兼容造成成绩异常),密码如遗忘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确无法找回的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重置(仅限第三、四网址)

2.考虑到成绩的严肃性,已录入的成绩不再人工批量撤回,录入错误的走正常更改成绩流程。

教务科

拟定于

12月24日

发放考试课程试卷

教学研究科

2.相关联系科室信息

联系科室

责任人

咨询

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事宜

教务科

许经伟

曲海滨

85569

88126

bzxyxjw@163.com

qhblangke@163.com

考试编排,缓考办理,网上成绩录入,违规及作弊处理等事宜

教学研究科

段宇祥

88125

bzjwcjyk@163.com

命题管理,试卷交付与印刷,考核材料领取,试卷装订存档,考核分析等事宜

教学督导科

杨合建

88030

jxddpgk@126.com

考核巡视等事宜

实验室管理科

范延辉

88664

yanhuifan@163.com

实验教学考核等事宜

 

附件:1.滨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 滨州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

      3.课程考核环节质量标准

      4.教务科相关工作附件汇总包

      5.教研科相关工作附件汇总包

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含重补修)工作的通知

(一)准备工作

1.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向学生解读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下学期教学计划应修和选修课程情况,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

2.学生应清楚本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课程修读情况,提早做好选课规划(必修、专业选修、通识选修、重修、补修等)。

专业培养方案可在网上教务平台“学籍管理”—“学生学籍信息”照片上方的“主修方案”“辅修方案”处点击查询(如有学籍异动导致信息不一致的,须及时报告学院教学秘书);

各学期课程修读情况可在“综合查询”—“成绩查询”下点击相应菜单查询(注意:选课期间无法查询成绩)。

总体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可在“综合查询”—“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方案完成情况”下查询。

3. 网上教务平台登录。教务处网站首页—网上教务学生端。外网访问的可通过滨州学院主页VPN登陆进入校内网,也可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WEB VPN—教务—网上教务学生端。建议有机房的二级学院为学生选课提供必要的网络环境。学生提前登录网上教务平台熟悉选课通知和安排,密码如有遗忘可点击登录界面下方“忘记密码”,确属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重置。

4.学籍状态正常且已完成缴费注册的学生方能参加选课。

5.各二级学院应将选课安排、要求等告知学生,并让学生在告知书上签字,明确主体责任(可参考修读承诺书,tp官网下载内容样式自拟, tp官方正版下载留存学院至学生毕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的应选尽选,未经选课不得参加课程的学习、考核等教学活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课,由学生个人负责,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选课申请。

(二)选课安排

1.选课阶段

2.重(补)修选课注意事项

备注:部分课程(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虽课程号相同,但面向的学生类型不同(如春考、中外合作、校企合作、艺体类等),授课内容会有所差异,请务必看清课堂所对应专业班级!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并发挥好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业导师等在学生学业指导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督促工作,确保学生选课科学、合理。

2.各二级学院应着重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教育和引导,纠正学业修读中的不良风气,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自主学习好习惯,形成“学习是自己的事情”的意识,解决依赖心理强、无责任心的问题。

3.学生选课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一般每学期选课不超过30学分。选课成功后,按课程要求参加相应教学活动,自学重(补)修课程的,须及早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修读要求,完成相应学习任务。严禁选而不修、修而不学,个人成绩单上将会如实记录课程修读方式、成绩、补考方式、不及格原因等!

4.选课须由学生本人完成,因个人原因不选、少选或找他人代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网络课程具体学习时间和相关事宜将于下学期初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附件1:2021-2022-2预选课程信息

附件2:滨州学院网上教务平台学生端选课操作指南

附件3:滨州学院网上教务平台学生端功能简介

附件4:滨州学院关于实行课程重修的规定 

附件5:滨州学院关于实行免修免听的规定

附件6:滨州学院学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2021版)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三、关于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工作启动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为确保我校在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彰显我校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请各相关学院于12月10日前启动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学生从业绩能大赛工作,做好动员和部署,务必在学生实习支教前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为确保工作质量,请总结往届比赛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拟定工作计划(附件1),明确工作思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请于本周五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工作计划(院长签字,盖章)交至办公北304,电子版发至邮箱liyushan201210@126.com。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竞赛工作,切实提高认识,把握时间节奏,紧密安排任务,通过微格实训、微课比赛、“三字一话”训练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为学生配备专门竞赛指导教师,完善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着力提高师范生的教学能力;主动对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聘请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指导师范生教学实践和模拟教学活动,参与学院参赛选手选拔活动,提高师范生的实践教学水平。

附件1: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工作计划

联系人:教师教育科,李雨珊,3194977(84977),办公北304。

四、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持续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存在问题,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滨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滨院政〔2018〕147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有关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从选题审核、教师选聘、时间安排、过程指导、中期检查、复制比检测、抽检、资格审查、答辩组织、成绩评定、评比推优、分析总结、汇总存档等环节,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和工作有总结。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动员工作,组织学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文件,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及所属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时间具体、任务明确,选题满足各项指标要求。

2.正确处理好毕业生考研、实习、就业及日常课程教学的关系,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要组织开设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撰写的专题讲座、报告、辅导课,加强学生资料查阅能力、规范化写作能力等基本功的训练。

3.原则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学习环节,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考勤工作。根据就业需要,确需提前到就业单位参加培训、顶岗实习的,需由招生就业处提供就业有关证明,各二级学院与就业单位联系,在就业单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就业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确保质量。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申请,二级学院要与校外单位签订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协议书。

4.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如发现学生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5.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和“维普检测系统”进行在线管理与文字复制比检测,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秘书老师和指导教师的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及技术支持。

6.为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从2022届本科毕业生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论文进行抽检检查。二级学院应严格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材料,认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规范,重点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提高论文质量,确保抽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过程管理要求

1.选题阶段

(1)各二级学院在2021年12月20日(周一)前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2022年1月3日在线完成选题工作。

(2)严格审查指导教师资格,不具备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特别优秀的初级资格人员经过培训及充分准备,由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可以担任指导教师。课题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学生人数多、课题数目较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时,可聘请外单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供足够数量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且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本科学生最多不得超过8人。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做到一人一题(特殊的大课题可以由多人承担,但每个人的工作必须有所分工,论文内容不能相同),独立完成,且与往届学生题目不能重复。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并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学生结合教师的科研课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要紧密结合专业方向,注重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占比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90%,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70%。

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工程实际,且设计类选题比例不得低于专业认证要求;根据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师范类专业要选题要符合人才培养面向。

根据学校航空内涵建设要求,不论入学时专业方向情况,现定为航空类专业(方向)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航空类选题达60%以上,涉航空类业(方向)中航空类选题达10%以上。

(4)二级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选题的难度、工作量的大小要适中,题目的确定要经过专业负责人、学院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选题性质要符合各项工作要求。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的选题由指导教师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到学生手中,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各项内容。

2.开题及过程管理

(1)学生的开题报告要在规定时间,以专业或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原则上二级学院要组织开题答辩,并让学生做PPT。

(2)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定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中期检查,认真记录。

(3)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强调对学生的外文翻译、书目阅读、实验记录等科技实用能力的要求,所涉及的内容必须与课题有关。

3.文字复制比检测

(1)检测范围

全体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3)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①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②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③文字复制比≥50%的学生(C类),由二级学院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若认定该无严重抄袭行为的,参照第2条执行。

④二级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4)检测方式与时间安排

①采取学生个人上传论文进行检测的方式。暂定给予每位学生两次提交论文检测的机会,其中第一次检测(首检)为学生自由检测。

②首次检测结果不作为评判学生论文的依据,学校亦不对首次检测结果进行统计排位。学校只对各二级学院第二次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③检测时间:首次检测为5月上旬,第二次检测为答辩前,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并统一检测。

(5)使用文字复制比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严格把关。

4.抽检

(1)确定抽检名单

抽检比例原则不低于5%,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适当提高抽检比例。以学号尾号法确定抽检名单,并于2022年5月20日公布。

(2)抽检方式

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工作,教务处负责过程监管。

(3)抽检时间

2022年5月24日—5月27日。

(4)评审方法

①学校采用随机匹配方式组织相同学科领域的评审专家(专家需具备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对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需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并给出评审意见。

②毕业论文评审意见分为A、B、C三档,其中A为“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准许答辩”;B为“基本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但需要对内容进行修改后可参与答辩”;C为“未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

③三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A档,可直接参与答辩。当三位专家中两位以上(含两位)专家意见为C,则评审不合格。评审意见为A、B档时需要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评审意见有一个C档时,需要新增两位专家进行复评,两位复评专家中有一位以上(含一位)评审意见为C档,则评审不合格,若无则按修改后答辩处理。

④评审不合格的设计(论文)需要参加二次评审,第二次评审合格方可参加答辩;第二次评审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答辩与成绩评定

(1)资格的审查

①答辩前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不合格者;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毕业设计(论文)有严重抄袭者或文字复制比>30%者;累计缺勤时间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三分之一者;未按照“滨州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者;指导教师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认定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抽检检测不合格者。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包括伪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以及捏造事实、伪造注释等行为;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2)程序与组织

①成立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

各二级学院编制毕业答辩工作计划,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5-7人组成),组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3-5人组成),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答辩时,应邀请有关同行、生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②答辩考核内容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动手能力及创造能力等);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内容方法、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图表质量、格式规范、结论正误、创新情况等);答辩过程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及工作量的大小情况。

(3)答辩形式

本科生答辩采取PPT汇报,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1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5分钟。鼓励二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再次进行答辩,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

(4)答辩会场

答辩会场可设在经专门布置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或实验室内,要求会场正面(讲台)的墙上要悬挂写有“滨州学院××学院××专业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红色横幅。

(5)答辩安排

本科专业学生所有答辩工作需在2022年6月8日(周三)前完成。答辩时间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一次答辩不及格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可安排二次答辩工作,答辩程序与首次答辩相同,二次答辩通过者成绩认定为及格。

(6)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评阅人须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情况出具有针对性的评语,评语应与得分相对应,不能千篇一律。答辩小组要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及学生的回答必须有记录,并与学生的成绩相符合,答辩成绩由答辩专家组成员共同评定,答辩成绩不及格的,需参加二次答辩。综合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计算。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单位参评学生的20%。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不得超过本单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总数的10%。

(7)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根据《滨州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滨院政〔2018〕356号)文件要求,按程序从应届获得学士学位者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级优秀设计(论文),原则上不超过应届学士学位获得者的2%。

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推荐工作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填写、打印与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资料线上填写,答辩结束后用A4纸打印,教师可使用电子签名或手签,学生一律手签,按规定顺序装订后一并上交二级学院。

2.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组成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

(4)专业翻译文章、专业读书报告或实验记录;

(5)装订后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或毕业设计(论文),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毕业设计(论文)封面;②声明;③标题;④中外文摘要;⑤目录;⑥正文;⑦参考文献;⑧谢辞;⑨附录;

(6)毕业设计(论文)各评审表(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与答辩记录。

3.毕业设计(论文)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

4.管理系统中涉及的各项统计表格需在线完成,打印存档,纸质版在2022年6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材料如下:

(1)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含疫情防控措施)

(2)2022届毕业生专家抽检评审表及抽检情况汇总表

(3)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

(4)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

(5)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6)2022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

(7)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暨持续改进报告

(五)其他

各二级学院应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疫情防控预案,确保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推进实施。

附件汇总包1(二级学院参考资料):

附件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附件2:《滨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滨院政〔2018〕147号)

附件3:《滨州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滨院政〔2018〕356号)

附件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

附件汇总包2(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指导教师操作手册

附件3:专业负责人操作手册

附件4:二级学院审核人操作手册

附件5;教学秘书操作手册

附件6:评阅教师操作手册

附件7:答辩秘书操作手册

附件8:答辩组长操作手册

附件9:答辩组成员操作手册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3190127(内线:88127),办公楼北301。